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土地革命戰(zhàn)爭時期,由中國共產黨人獨立領導創(chuàng)建的第一個國家政體,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預演。1931年至1934年,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依托中央蘇區(qū)較為穩(wěn)定的社會環(huán)境,在中央蘇區(qū)著力推行了蘇維埃代表的民主選舉制度,先后頒布了《蘇維埃地方政府的暫行組織條例》《蘇維埃暫行選舉法》等一系列有關民主選舉的綱領和文件,為紅色蘇區(qū)的民主政治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。
《蘇維埃暫行選舉法》首頁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檔案館 供圖
《蘇維埃暫行選舉法》于1933年8月9日由中華蘇維埃中央執(zhí)行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,同年8月15日起生效,包括“總則”“選舉權和被選舉權”“選舉的手續(xù)”“各位蘇維埃的選舉程序及代表的標準”“紅軍的選舉手續(xù)及代表的標準”“基本(市鄉(xiāng))選舉的承認、取消及代表之召回”“選舉委員會及其工作”“選舉的經費”和“附則”9章共59條。
《蘇維埃暫行選舉法》有四個特點:一是公民享有普遍的選舉權;二是無產階級在選舉中享有特別優(yōu)越的權利;三是實行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相結合;四是選民擁有對代表的罷免權,充分體現了主權在民的原則。
《蘇維埃暫行選舉法》是中央蘇區(qū)制定的最為完善的一部選舉法,它詳細規(guī)定了選舉的原則、程序、組織和方法,以較為充實的內容和相對完善的形式把選舉法提高到一個新階段。工農勞苦大眾通過《蘇維埃暫行選舉法》取得了這樣的權力,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。
《蘇維埃暫行選舉法》對紅色根據地及人民群眾的生活都產生了廣泛的影響,不僅提高了工農群眾的民主意識和參政熱情,還促進了紅色蘇區(qū)戰(zhàn)爭動員,有力地支持了革命戰(zhàn)爭,而且選舉運動還與根據地的經濟建設相聯系,推動了經濟建設的發(fā)展,進一步鞏固了蘇維埃政權。
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檔案館現存的《蘇維埃暫行選舉法》,是紅二、六軍團于1935年創(chuàng)建湘鄂川黔革命根據地時期刻印的革命歷史文物。上世紀70年代向社會征集革命文物時,由永順民族師范學校圖書館上交至湘西州博物館,后又轉交湘西州檔案館保存至今。